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被列为南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。根据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3号)第十二条: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,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,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、地下水,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、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文件精神,截至目前已完成华康路厂区自行监测工作,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公布如下:
本次采样监测依据相关技术规范,选择华康路厂区污染可能性最大的区域作为布点区域,主要为罐区、生化池、动力站、回收车间、综合车间、乙醇丙酮回收管道、甲类库一、制剂楼一、辅料楼、原料楼一、危废暂存间、污水管网(地埋、架空)、事故池、质检楼。本次监测于2022年11月30日进行了土壤点位的现场采样,12月5日进行了地下水现场采样,共检测14个土壤样品和7个地下水样品(包括对照监测井样品)。